发布日期:2020-02-17 浏览次数:
法治,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应对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重要手段。
“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全面提高依法防控战斗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筑牢坚实的法治保障。
以法为纲 为疫情防控注入法治正能量
坚持依法防控,是中央提出的明确要求。
2月5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
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对依法推进疫情防控、提高依法治理能力作出全面部署。
“要加大对传染病防治法和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依法防控,提高人民群众自我防护能力。”习近平总书记2月10日在北京调研指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再次强调。
自上而下,法治成为同心抗“疫”关键词——
1月20日,疫情蔓延警报响起,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2020年第1号公告,宣布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1月22日,湖北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应急响应,随后升级为Ⅰ级响应。全国31个省区市纷纷快速进入“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
及时公开疫情信息,制定落实社区防控措施实行网格化、地毯式管理,做好相关人员健康跟踪管理,控制举办大型活动减少人员聚集,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管控……各地政府迅速依法采取一系列严格防控措施,以“严防死守”的姿态遏制疫情蔓延。
依法防疫,法治理念贯穿疫情防控全过程——
依法防疫,离不开健全完备的法律体系。从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到疫苗管理法、药品管理法等,根据宪法的规定和精神,我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为疫情防控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同时,疫情防控也面临着新形势、新问题。
“我们要抓紧研究现行法律制度涉及疫情防控工作的短板和弱项,总结法律实施的经验和教训,及时补充和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王瑞贺表示。
最新消息显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已经部署启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工作,并加快动物防疫法等法律的修改进程。
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针对当前突出的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统一执法标准、程序、依据,并强调加强治安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工作,加大对暴力伤医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
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既是对我国公共卫生体系的一场极大挑战,也是对各级政府和部门的一次法治大考。
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决定,隐瞒病情、造谣传谣、哄抬物价等严重阻碍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在上海,新出台的有关决定明确个人隐瞒病史不仅追究法律责任,还将列入社会信用失信名单;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作出特别决定,明确要求禁止滥食和交易野生动物……
法治,是增强“社会免疫力”、提高“整体战斗力”的良方。
全国普法办汇总整理法律规定,引导相关部门和民众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中国法学会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对依法防控疫情的有关问题集中攻关,及时向有关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认为,坚持依法战“疫”,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防疫工作始终,将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注入强大法治正能量。
持法为剑 执法司法全面发力护航战“疫”攻坚
罚款300万元,顶格处罚!
疫情防控期间,10个一盒的N95口罩,进价200元,却以850元一盒的“天价”出售,这家药店被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疫情发生以来,举国上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但也有极少数人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用违法犯罪手段敛财。
2月7日,江苏首例网络诈骗防疫物资案审结。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开庭审理了一起涉疫情口罩网络销售诈骗案。被告人张某因犯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我不该在疫情期间做出这样的事情,我对不起大家!” 在看守所内,张某痛哭流涕,悔过致歉。
同日,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人民法院对两起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案件当庭宣判。被告人陈某以暴力阻碍疫情防控人员执行职务,并导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被告人胡某某、毛某某抢劫防疫工作人员并致其受伤,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执法司法的铁面庄严,彰显庇佑民生的温情。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有关违法犯罪的,政法机关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量,依法体现从严的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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